深圳可售型人才房政策
深圳可售型人才安居房申请条件(需要同时满足):
1、高层次专业人才(持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书);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;或者属于符合深圳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);
2、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户籍(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,可以不受深圳市户籍条件的限制);
3、申请人在深社保满3年;
4、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购买过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,未享受过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或者奖励补贴政策;
5、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未在深圳转让过或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;
6、单身居民提出认购申请时,应当年满35周岁。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,申请人的配偶、未满18周岁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,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。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,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。
深圳取消人才安居房是好还是坏
1. 坏
2. 因为取消人才安居房会导致深圳的人才流失加剧,人才供给不足,对深圳的经济发展和创新能力造成负面影响。
人才安居房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,取消将削弱深圳的人才优势。
3. 深圳作为中国的创新中心和经济特区,人才是其发展的核心竞争力。
保留人才安居房政策可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深圳工作和生活,促进创新和经济的持续发展。
此外,人才安居房也可以提高人才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,增强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。
因此,取消人才安居房政策对深圳来说是不利的。
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和范围
1、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;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,可以不受户籍限制;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,视为具有本市户籍。
2、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;人才安居政策中规定的领军人才、新引进高级人才(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、副高)和中初级人才(本科及以上),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;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,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:①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、优抚对象;②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。
3、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,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。
4、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、全成本房、社会微利房、全成本微利房、经济适用住房、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,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、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;因违法行为被终止发放购房补贴的,视为已享受购房优惠政策。
5、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,申请人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;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(配偶)父母可以且只能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,申请人(配偶)父母未离异的,不得单独一方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;申请人成年子女不能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。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,可以个人名义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。
相关问答
Q1:听说深圳要取消安居房和人才房了,这是真的吗?
A1:是的,根据最新的政策,深圳将逐步取消安居房和人才房,转而推出可售型人才房政策。
Q2:那这个可售型人才房政策具体是怎么回事呢?
A2:这个政策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,深圳将提供一定数量的可售型人才房,这些房子价格相对优惠,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在一定年限后将其上市交易。
Q3:取消了安居房和人才房,对已经在排队等待的人有影响吗?
A3:政策会有一定的过渡期,对于已经在排队等待安居房和人才房的人来说,应该不会受到太大影响,但具体还要看后续政策的实施细则。
Q4:这个新政策对于我们这些普通打工族来说,是不是意味着买房更难了?
A4:其实不一定,这个政策主要是针对人才的,如果符合条件,你也可以享受到优惠,而且政策的调整也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大家的住房需求,未来可能会有更多针对性的政策出台,帮助我们这些普通打工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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